爆炸危險場所的照明器具
防爆燈具有選用應根據爆炸危險場所的類別和區域等以及在該場所中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組別來選擇。
1. 0區適用的照明器具
專門設計用于。區的照明器具,在我目前尚屬空白。現在正在研制光源腔充油,電池腔為本安型線路的特殊型防爆手電筒。其防爆原理為防止手電筒受意外的沖擊、碰撞、跌落而使光源腔和電珠泡殼同時損壞的情況下,充滿光源腔內的油迅速冷卻熾熱的電珠鎢絲,從而達到防爆效果。在外有一種防爆導光管的照明器具專門用于。區,將防爆燈具置于。區以外的揚所,用導光管將防爆燈具的光線導入。區場所。
2. 1區適用的防爆燈具
在l區中應選用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以及復合型和為1區使用設計的特殊型防爆燈具。
我現行防爆規程中,有的將增安型防爆燈具劃為僅適宜于2區使用,這主要是基于增安型維護保養要求較高,而我廠礦實際使用中維護保養水平較差的狀況而擬定的。
3. 2區適用的防爆燈具
在2區中,除了0區和1區使用的防爆燈具適用之外,還有專為2區設計的無火花型防爆燈具。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大部分的區域可劃分為2區,2區具有區域大,空氣流通好,危險氣體聚集達到爆炸限幾率相對較小的特點,在外選用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為光源的無火花型燈具已被廣泛采用。
4. 10區適用的粉塵防爆燈具
在10區中,必須使用具有塵密外殼的粉塵防爆燈具。
5. 1l區適用的粉塵防爆燈具
在11區中,可使用具有塵密外殼的粉塵防爆燈具,在僅有可燃性非導電粉塵混合物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中,允許使用具有防塵外殼的粉塵防爆燈具。